批评家洪治纲博士在给《满纸烟岚》写的序里,描述了这部书的文学风格特征:
……行文优雅却不事华美,不求铺张;轻取灵性却不过度张扬,恪守内敛的基调;用力处一语中的,笔力尽现,不复赘述,而余味顿生。
这段文字除了“轻取灵性”一词不太好懂之外,都说得
譬如书中的第一篇《满纸烟岚》,意思很好,但行文中却偶有一些小小的疏漏。文章里写道:
……唐朝产于浙江嵊县“剡藤纸”虽然贵为一时,但舒元舆的一篇《悲剡溪古藤文》最终告诉了剡溪古藤的销声匿迹,纸工们只好另辟蹊径,发展了麻纸、竹纸、青檀纸的制造……
这段文字的意思是不是说,纸工们是从舒元舆的一篇《悲剡溪古藤文》才得知剡溪古藤的消失,然后才做出了“麻纸、竹纸、青檀纸”的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舒元舆《悲剡溪古藤文》一文的传播过程,难道不是可以当作中国古代文章传播史上的一个非常有意味的个案的么?
还是这一篇作品,著者举了北宋沈括、苏东坡和唐代舒元舆关于“纸墨笔砚的采造”或给生态、或给民生带来的灾难的警世和自省之诗文后,笔锋一转,写道:
然而,一切自省与自警很快烟消云散,士族阶层对于“文房四宝”的畸恋,使他们的生活行止逐渐走向了丧失理性的“文化反态”:有个叫智永的人,嗜笔成癖,他积聚的各色毛笔竟有五篦子之多,人死事空,人们只好为他做了个“笔冢”……
按这样的行文来看,应该是先有北宋沈括、苏东坡和唐代舒元舆关于“纸墨笔砚的采造”或给生态、或给民生带来的灾难的警世和自省之诗文,然后才有智永的“笔冢”。但历史的实际过程正好相反,智永是唐以前的陈、隋间僧人和书家。所以举智永的例子放在这段文字里,就不妥贴了。
还是“然而,一切自省与自警很快烟消云散……”这一段文字,著者在举了智永、蔡京和秦桧的“丧失理性的‘文化反态’”例子后,写道:
……这种极度利己主义的贵族文化“血统论”,让人们多少嗅出了一点中国官场文化的腐朽气息,深藏书斋的文房四宝,滋育了几千年的汉字文明,同时竟成了催发这种腐朽的龌龊温床!……
去掉种种修饰语,这段文字的意思是不是说“文房四宝”是“中国官场文化的腐朽气息”的“温床”呢?这个因果关系是怎么建立起来的呢?文房四宝就是文房四宝,无所谓“龌龊”与否,怎么就成了“催发这种腐朽的龌龊温床”了呢?
还是这一篇文章,著者说鲁迅和周作人是“社会变革洪波涌起,文化改造势在难免”的“历史车轮即将转弯的岔道口”的“代表着新旧势力的周氏兄弟……”著者显然是把鲁迅当作“新势力”的“代表”,可是周作人怎么就成了“旧势力”的“代表”了呢?莫非喜欢用毛笔就是“旧势力”的“代表”么?这般“微言大义”是不是太“上纲上线”了呢?著者以是否反对在新时代推广毛笔作为判断鲁迅和周作人“对待世界的态度”的区别和“人格的对峙”,恐怕是小题大做了。鲁迅的《论毛笔之类》一文固然反对在新时代推广使用毛笔,但他本人则是一生都用毛笔;周作人在《买墨小记》一文里也只是说“我写字多用毛笔……但是习惯了不能改,只好就用下去,而毛笔非墨不可,又只得买墨。”全文并没有要全体国人都用毛笔的意思,怎么一个就因此成了“新势力”的“代表”、另一个就成了“旧势力”的“代表”了呢?更有意思的是著者在这篇散文里这样写道:
鲁迅和周作人曾经有过一场“笔墨官司”。那是“五四”时期打倒孔家店、告别旧文化的一段日子,鲁迅写了一篇《论毛笔之类》……周作人针尖对麦芒,随即写了一篇《买墨小记》……这种十分细碎的笔墨就像兄弟俩在唠家常,但稍稍了解一点现代文化运动史的人就不难嗅出其中的火药味,社会变革洪波涌起,文化改造势在难免,代表着新旧势力的周家兄弟在历史车轮即将转弯的岔道口进行着一场人格的对峙。
这一段文字,真是全都弄错了。首先是把时代给弄错了,鲁迅的《论毛笔之类》写于1935年8月23日,最初发表于1935年9月5日出版的《太白》半月刊第二卷第十二期,后收入《且介亭杂文二集》(这部杂文集,鲁迅生前未及出版,1937年7月才由上海三闲书屋出版);周作人的《买墨小记》写于民国“廿五年二月十五日”(即1936年2月),这怎么是“‘五四’时期打倒孔家店、告别旧文化的一段日子”呢?其次,周作人写这篇文章也不是“随即”,他写《买墨小记》是在鲁迅发表《论毛笔之类》一文的5个月之后,全文也根本没有与鲁迅“针尖对麦芒”的意思,不过谈了谈个人的一点趣味而已。最后,鲁迅《论毛笔之类》和周作人《买墨小记》也完全不是“像兄弟俩在唠家常”,这两篇之间并无“上下文”这样的“对话”关系。作为这篇散文一个重要内容和作品波澜起伏结构中的不可或缺一环的“周氏兄弟”的故事都给弄错了,是不是还能推演出原先作品所要表达的意思呢?这样一篇文化散文还能看得下去么?
大约六七年前,我在一册读史随笔的后记里谈及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时写道:“文学到底不同于史学,一条史料的误引并不一定会导致一部文学作品的‘崩溃’。”然而如果把文化散文作品赖以构筑成文的基本的历史文化素材都给弄错了,如果把关键的文化事实都给讲错了,这“文化散文”恐怕就有点儿靠不住了吧?
余志刚以这篇散文的篇名“满纸烟岚”作为他的这部文化散文集子的书名,或许可以想见他本人对这一篇散文的喜爱。这篇《满纸烟岚》首发于2003年10月的《散文百家》,其后又刊载于2003年11月的《散文・海外版》,或许可以想见这篇散文的影响吧。我姑且以这一篇作例子,提一些关于他的文化散文集《满纸烟岚》的不同于时贤的意见,归根结底想说的也还是:写“文化散文”,“文”和“学”一样都不能少。少了“文”,就不是“散文”;缺了“学”,则不能冠名“文化”。
对余志刚文化散文创作所取得的斐然成就,时贤都已给出了充分的肯定,正如我在这篇札记中所引录的,不须我再“画蛇添足”了。
(《满纸烟岚》,余志刚著,花城出版社2004年12月版,22.00元)